川渝人社签约,将推动社会保险协同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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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4月2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人社合作联席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会上,四川省人社厅与重庆市人社局签署了《共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记者了解到,《协议》从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要素配置、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协同、深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协作、推进社会保险服务协同、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协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协同、推进人社重大公共政策及保障措施协同7个方面提出了14个重要合作事项。
四川省人社厅厅长胡斌表示,此次会议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川渝两地人社同仁克服疫情影响反复研究磋商的宝贵成果,是两地开展人社合作的顶层设计,更是开展人社合作的行动纲领,今后工作将围绕这一协议展开。
将促进两地人力资源流动
联合举办区域性人才招聘会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将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要素配置。
将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市场)建设《协议》提出,将规划建设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场),促进两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将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流动。进一步优化两地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两地人力资源顺畅流动、优势互补。联合举办区域性人才招聘会、人力资源服务业论坛和博览会等系列活动,增强两地人才集聚力。将促进人力资源流动包括完善两地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联合举办人才招聘会和西部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组织邀请海内外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和两地用人单位交流洽谈;推动成渝两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共享,推进人才公共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统一,实现人才跨区域流动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档案查询、人事代理等业务异地通办等。将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包括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备案、分支机构设立和从业人员资格互认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两地公共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系统互联、政策及就业等信息共享、业务异地通办;打造“智汇巴蜀”“才兴川渝”等人力资源服务特色品牌等。将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协同
推动就业监测数据、重点就业群体信息等共享
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就业服务共享协作机制。
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协同机制和发展联盟;完善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系统互联,各类用工信息、求职信息、就业监测数据、重点就业群体信息等共享;开放共享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导师库、创业项目库等。将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包括建立公共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共建创业导师库、项目库,统一评选规则,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等。将深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协作
推进农民工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根据《协议》,双方将深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协作。
将推进农民工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包括将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统计调查制度,统一指标口径、指标解释、统计表格格式;将定期开展农民工统计调查、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分享制度;将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还将加强农民工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服务功能开发,打通与人力社保相应业务系统的应用连接,实现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支持异地通办。将开展农民工服务专项活动包括建立健全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措施和服务标准,实现区域内服务均等化;共同举办西部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农民工技能大赛活动等。将打造劳务品牌包括建立省级劳务基地互认机制;在劳动力丰富的输出城市和劳动力需求较大的输入城市以及技能教育师资较发达的城市设立区域性劳务培训基地等。将推进社会保险服务协同
建立社会保险协同互认机制
根据《协议》,双方将推进社会保险服务协同。将推进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推进启动川渝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取消川渝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纸质表单邮寄传递,缩短经办时限。探索推进川渝间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关系不转资金,应转资金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统一结算。并探索推进两地参保跨川渝居住的退休人员纳入居住地社区管理服务。
重点任务之一,将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包括建立两地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协商机制;建立两地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统一明确取消表单邮寄传递后的办理方式;会同征收部门完善企业欠费补缴政策,统一补缴方式,破除因企业欠费影响职工关系接续转移的制度障碍;对接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确保接转顺畅。
《协议》还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险协同互认机制。农民工、新业态新经济平台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受户籍限制,按规定在两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推动两地互认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进一步顺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两地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失业后可在失业前参保地或关系转移接续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还将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信息协查。开展工伤认定事故委托调查,互认调查结果。推动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结论互认。
基于此,重点任务之二,将推动社会保险协同互认。包括将建立完善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互认机制以及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和异地失业待遇领取经办流程;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协查和结果互认机制,建立风险预警、责任倒查、“红黑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两地社保信息数据共享、大数据比对和结果共享机制。
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协作
将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互认
《协议》提出,将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协作。将加强技工教育交流合作,依托四川省技师学院联盟和重庆市技工教育联盟,共建成渝技工教育联盟。还将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互认,联合构建成渝地区特色产业职业体系,共同编制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互认和数据互通,共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重点任务之一,加强技工教育合作。包括建立技工教育联盟;每年互派校级领导、专业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等横向学习交流、挂职锻炼。
重点任务之二,将深化职业技能竞赛合作。包括将举办省际或城际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邀请赛,开展技能技艺交流、绝技绝活传承等交流展示活动;搭建技能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集训交流合作平台,共同培养参赛选手、专家教练、场地经理和技术翻译;以及联合参展世界技能博物馆等。
将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协同
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机制,推进人事考试命题资源共享
根据《协议》,双方将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协同。将构建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以及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机制等。推动两地职称查询信息系统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实现职称网上互查互认、证书通用。逐步取消跨区域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手续办理,健全两地职称公共服务体系。
将推动两地专家资源共享合作。建立两地评审专家资源共享机制,互派专家参与评审。支持双方专家服务基地组织专家开展跨区域共建活动,鼓励引导专家参与跨区域智力服务活动等。
还将建立人事考试命题协作长效机制。推进人事考试命题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作用,在人事考试命题时互派专家。深化两地考试命题科学化研究合作。
重点任务之一,将促进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包括探索建立职称互认机制,畅通两地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职称确认渠道等。
推进人社重大公共政策及保障措施协同
将推进社保卡共享应用
《协议》还提出,将加强人社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协同。将建立重大政策出台前相互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对两地人社领域公共政策的比较研究,逐步缩小政策差异。
建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就业、养老、失业、工伤以及奖励等待遇标准调整前的通气沟通机制。
将共建人社数据交换平台。共同推动川渝人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人社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融合发展和公共服务延伸。
还将推进社保卡共享应用。两地共同争取明确社保卡作为双城经济圈政务和民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地位,推动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跨区域协同、跨地域服务及应用,推动区域内社保卡异地取款、跨行取款“不收或少收手续费”。
重点任务之一,将共享人社数据信息平台。包括打造两地人社数据交换平台,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数据交换指标、更新频率以及交换方式,并开展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农民工、争议案件等方面的数据交换共享;完善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业务协同等。
红星新闻记者王垚
编辑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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