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4年手机被经办民警私用,执法的程序正义应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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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福建福州林先生反映,自己入狱时遭扣押的苹果手机被办案民警私用。林先生介绍,2014年入狱时,自己手机被派出所扣押。2018年刑满释放后,他向派出所索要手机未果。随后,林先生用新买手机登陆旧手机ID账号,发现账号内同步备份的800多张照片,都与当年办案的民警林某相关。据报道,目前官方的回应是,涉事民警已受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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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手机ID账号牵出这个秘密,或许是当事人和涉事民警都没有想到的。林先生反映,账号内同步备份了800多张照片,包括民警与其老婆,还涉及本人身份证、住址定位等,都不难判断经办民警确实占用了当事人手机。目前,官方给予涉事民警党纪处分,也是对这一事件的定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指出,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刑诉法》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从相关规定看,手机作为当事人日常使用的随身物品,是否与所涉案件相关,是否应该被扣押,需要结合当时的案件予以明确。如果不是,经办民警扣押手机后,3日内应退还,否则就明显违背程序规定。即便手机与所涉案件相关,在当事人刑满释放,其所属物品,也当予以退还。而从报道的信息看,林先生出狱后曾主动向派出所索要手机,却未果。不论如何,这一系列操作,经办民警或所在派出所已涉嫌执法不规范。
目前,对于此事的处理,仅是给予涉事民警党纪处分。但问题不仅仅在于此,当地派出所是否也有监查不严以及失职问题?一部手机虽小,但折射出的程序问题兹事体大。人们关注这个问题,重点也不在这部手机,而是涉事民警是否涉嫌相关违法行为?
手机被民警占用,还可能涉嫌侵占财产。具体情形还需相关部门介入,党纪处理之外还需依法处理。
入狱4年手机被经办民警私用事件,也当引起基层民警的警惕——执法的程序正义,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其关系着民众利益,更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一部小小的手机,拖两年之久,这不仅牵扯着当事人的精力,最终也消耗着当地警方的公信力。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默城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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