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麂闯入村民家中,警民携手放归大自然
时间 • 2025-11-07 06:05:16
村民
野生动物
或者
国家
3月26日晚,彭州市白鹿镇塘坝村村民家中,跑进一只野生小麂,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最终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成功将其放归大自然。
3月26日19时许,白鹿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家跑进一只野生动物,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赶赴村民家中,发现这只受惊的小麂“躲”在村民家的卫生间里,经确认,这只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
为防止它再次受惊,民警立即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制定救助方案。通过观察发现,这只小麂体表虽有轻伤但行动自如,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是决定将其抱出村民家院子放归大自然。
野生小麂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Ⅲ级。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评估级别为近危(NT)。《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总则第6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请勿非法狩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发现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若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野生动物切勿自行处理,请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红星新闻记者张肇婷图据彭州公安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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