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有口罩销售骗人钱财 法院以诈骗罪判其拘役4个月

时间 • 2025-12-03 23:39:08
法院
疫情

2月26日,四川南部县人民法院刑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犯诈骗罪一案,张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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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经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月4日至8日,被告人张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其有口罩销售。被害人王某等人看见后信以为真,先后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共计5908元,用于购买口罩。张某在收到转账的钱款后,先后将各被害人的微信及联系方式删除。案发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张某用于作案的手机二部依法予以扣押

南部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口罩)的名义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当庭宣判,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对张某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手机二部,予以没收。

南法宣红星新闻记者王超(法院供图)

编辑于曼歌